农村股权证有什么用(农村股权证有哪些作用)
侍驰丽 • 2023-06-12 11:16:43 • 7986次
作用如下: 1、股权可以依法继承 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股权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其股权收益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保管;继承人应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股权...,以下是对"农村股权证有什么用"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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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股权证有哪些作用
作用如下:
1、股权可以依法继承
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股权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其股权收益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保管;继承人应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股权继承手续,待办妥股权继承手续后,补发股权收益。
2、股权可以质押担保
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以其持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作为质押物担保申请贷款融资。股权质押担保应取得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3、可以变卖、拍卖所质押股权
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当借款人不能如约归还贷款本息时,质押权人可以通过变卖、拍卖所质押股权,以优先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
4、股权可以有偿退出
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股权有偿退出是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持有人自愿将所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有偿让渡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或者本集体经济组织。
村里发的农村股权证有什么用
法律主观:村里发的股权证可以用于抵押融资。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股权证还可以用于参与集体决策。股东遵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有关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权可以继承、转让和赠与,但不得退股提现。
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村里发的股权证是干嘛的
1、农村股权证是以合法土地使用权参股而获得相应股权的证书。2、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是股东享有股权收益分配的依据。股东遵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迅速腾空有关条款,享有众多创造权利,承担义务。股权可以继承、转让和赠与,但不得退股提现。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空间,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三者关系,编制财务决算,搞好收益分配。不是,农村颁发股权证是因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转变为股东,需要颁发股权证书以兹证明。2020年5月8日,由毕节市农业农村局主办的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颁证现场会在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凤山乡银川村举行。方县凤山乡银川村的50户股权户代表领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成为毕节市首批持有农村集体股权证书的股东。全市已完成3654个村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共清查出集体土地总面积3132.41万亩,集体资产总额70.22亿元;完成了361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权量化改革,登记赋码村3565个。据了解,毕节市将在6月底前完成全市198.97万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的发放。【拓展资料】各村(社区)、组(社)按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工作程序,做实做细各阶段每项工作。镇(街道)要对所辖村(社区)、组(社)确认股东身份的决议及花名、股份量化到人的决议及量化明细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再次返回集体经济组织公示确认后,方可进入颁证程序。由各集体经济组织向其股东按户颁发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股权证上的“发证集体经济组织” 盖社的章,如果社没有章,盖所在组的章,负责人为社长;村级资产股份量化到社的盖村委会的章 。“登记机关(盖章)”盖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农村股权证书是什么意思
农村股权证是以合法土地使用权参股而获得相应股权的证书。土地股权证是股东享有股权收益分配的依据。股东遵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迅速腾空有关条款,享有众多创造权利,承担义务。股权可以继承,转让和赠与,但不得退股提现。一、农村股权证有什么作用农村股权证办理后的好处有很多,包括: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年满16周岁有自主行为能力就能够享受股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3、批评和建议权;4、享受福利权。即享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及各项福利的权利;5、分红权。二.股权注意事项 1、出资不实瑕疵中的法律风险。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法律规定出资不实的股东应补缴出资,多发生于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出资中。因此,对出让人出资种类的考查,也显得十分必要,尤其是非货币出资,容易发生出资不实的情况。 2、出资不到位(违约)瑕疵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该股东除补足出资外,应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对出让人缴纳出资实际情况的考察,也是十分必要的。 3、虚假出资瑕疵中的法律风险。即股东根本未出资,采用欺骗手段获得登记机关的信任。在发生虚假出资的情况下,该股东不仅应补足出资,而且还要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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